透水地坪路面的工程選址與類型選擇之地質條件,地質條件主要指原地基土的性質,調查地質條件可確定2大問題:其一,原地基是否適合建設透水路面;其二,若可建設,宜建何種類型的透水路面.目前,美國、臺灣等地均按照《Standard Practice for Description and Identification of Soils(Visual——Manual Procedure)》(ASTM 1")2488—2006)進行透水路面地層土壤的描述與鑒別,該法先進行地表土層取樣,制成非原狀土樣后進行目視一手工操作鑒別,最后按統一土壤分類法分類.據國外經驗,可將地基土按適宜建設透水路面程度的不同分為表2所示的3類.由其可見,適宜建設透水路面的多為砂性土地基,粉土、飽和度較高的粘性土則不宜建設,這一結論值得我國參考.當土基不符合要求,但又必須建設時,應先對地基進行加固處理、甚至是換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