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鍵詞:地下車庫 車行出入口 設計要點
引言
隨著城市小汽車擁有量的迅猛增長,建造各種類型的地下停車庫成為各地解決停車難的首選。在研究地下車庫設計時,車行出入口作為進入地下車庫的門戶,其地位的重要性顯而易見。本文試圖從地下車庫的內部設計著手,對車行出入口的各設計要點進行歸納解析。
地下車庫車行出入口設計要點
2 1地下車庫車行出入口的數目和寬度
地下車庫車行出入口的數目和寬度不僅與車輛日常通行的順暢、火災時的疏散能力有關,更與投資建設的經濟性有關。搜索相關的國家標準,《汽車庫建筑設計規范》在總平面的設計中要求:
a對于大中型汽車庫庫址,車輛出入口不應少于兩個;
b特大型汽車庫庫址,車輛出入口不應少于三個,
c各車行出入口凈距應大于15米,出入口寬度雙向7米,
單向5米。
《汽車庫、停車庫、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》在安全疏散的設計中規定Ⅳ類汽車庫和停車數少于100輛的地下汽車庫可設一個汽車疏散出口;其它應設不少于兩個的汽車疏散出口;
仔細閱讀上面的文字就可以發現,兩者都只規定了出口的數量,未規定出口的寬度。是否單車道也設2個出入口,雙車道也設2個?規范對此并沒有明確,而且單車道和雙車道的寬度二者規定的也不一致。從《汽車庫、停車庫、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》后面的條文解釋可以看到,確定汽車疏散出口數量的原則是:在滿足平時使用的基礎上,適當考慮火災時車輛的疏散,如設置單車道時,停車量控制在50輛以內。是否這樣就可以得出一個簡單的原則:50輛以下單車道單出口,50—100輛雙車道單出口,100輛以上出口數量不少于兩個。這樣的原則正確嗎,規范的解釋中并沒有明確。
針對以上問題,似乎可以從其它已頒布的地方標準中找到參考。例如2010年4月開始實施的《天津市建設項目配件停車場(庫)標準》中明確規定:
a機動車停車位小于等于200輛時,應設置不少與1個雙車道或2個單車道的出入口;
b機動車停車位大于200輛小于500輛時,應設置不少于2條車道進、兩條道出的出入口;
c機動車停車位大于500輛時,應設置不少于三個雙車道的出入口;
d機動車停車場(庫)的出入口寬度,單車道凈寬度宜為4-6米,雙車道凈寬宜為7-11米。
因此在面對地下車庫車行出入口的數目和寬度的問題時,除了先以其它地方的地標做參考外,也希望相關部門修訂舊的國標,給設計者明確的設計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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