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商品混凝土施工中,除加強振搗、及時抹壓收光,抑制裂縫開展以外,還應認真灑水、覆蓋養護,防止水分蒸發過快,是施工工藝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。試驗表明:混凝土表面水的蒸發速率大于1.5 ~2.0kg/m2 時,內部的水分上浮速率小于蒸發速率時,造成混凝土表面脫水,水泥停止水化,勢必產生起粉、露砂。在道路和樓面施工的現場,常見到混凝土攤鋪后,表面雖反復搓壓、抹光,如不及時灑水、覆蓋養護,待表面由潮濕的青灰色,一旦泛白后必然起粉,輕輕一搓就出現露砂現象。墻、柱的施工是在拆模后,不進行及時灑水養護,也會由于混凝土表面脫水,水泥停止水化而起粉。并且此一缺陷,再恢復灑水養護后,也不能逆轉。
水泥混凝土,是離不開水的,只有在有水或濕潤的環境中,才能正常水化,并不斷增長強度,此為水硬性膠凝材料的特點。這不是什么深奧難懂的理論,而是常識。可是就在這一常識問題上,常引發起粉的質量問題,實在是不應有的事。商品混凝土的出現,使混凝土生產集中攪拌、自動計量、電腦控制,有利于混凝土科技成果的推廣,是中國建筑史上的一次革命,它擺脫了傳統的落后的分散攪拌、自產自用的生產方式,取而代之的是高質量、高效率、高速度生產方式,這一先進技術越來越被業內人士所認定,被建設部作為建筑業十大推廣新技術之一。但也帶來混凝土的制備和應用分屬于兩個獨立的經濟實體。商品混凝土企業對施工中應采取的技術措施,除以售后服務,以書面或口頭的建議、提醒外,無直接干預的能力,至于施工工藝上能否到位是無能為力的。
施工監理受投資方的委托,本來有責任對有關工程的設計、施工、混凝土材料的供應三方進行監督、協調,但往往是只著重于施工中的鋼筋、模板的驗收簽字,對混凝土制備由低塑性的自拌自用,改為大流動性的商品混凝土后,帶來一系列施工工藝上應采取新的要求及其必要性,一是并不十分明白;二是視而不見,少惹麻煩。
當前建筑業用工緊張,又沒有崗前培訓,施工采取一包了之。對包工隊來說,無人監督,在施工中自然是愈省事愈好。樓層不論高低,混凝土的坍落度一律要求200mm 以上,最好不要振搗,完全靠自流攤平。否則就在混凝土入泵前加水,這一違規施工現象,完全靠混凝土生產方的現場監督作用很有限。因之,混凝土公司寧可不惜提高成本,讓混凝土出廠坍落度確保到現場在200mm 以上,也不讓現場加水。這就加劇了混凝土泌水、離析的問題。加之施工中又缺乏針對性措施,自然導致起粉、露砂質量糾紛問題的頻繁出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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